公告日期:2018-09-22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
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相关材料,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
(此页无正文)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罗力
宋萍萍
范值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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