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关于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赛格”)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赛格开发的南通赛格时代广场项目已取得销售许可证,目前正启动销售工作。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了加快该项目销售以及为购房客户提供便利,南通赛格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
上述贷款银行同意向购买赛格时代广场项目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南通赛格与贷款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农商银行向南通赛格提供按揭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浦发银行向南通赛格提供按揭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兴业银行向南通赛格提供按揭授信额度为约700万元,用于购房者支付南通赛格时代广场1-3号楼的银行按揭贷款,南通赛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南通赛格须为购房者向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贷款人民币捌仟柒佰万元(8,700.00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至购房者取得房产证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
目的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
1、公司名称:南通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2月25日
3、注册号:913206000632063567
4、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深南路19号赛格时代广场
5、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6、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关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通赛格总资产88,788万元,净资产382万元,营业收入233万元,净利润-882万元。
(二)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购买南通赛格开发的“南通赛格时代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购房人。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贷款银行
1、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建设路1号
(2)法定代表人:佘俊
(3)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地址:桃坞路1号
(2)法定代表人:刘剑平
(3)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
(2)法定代表人:徐新松
(3)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贷款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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