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6月7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为啥不公告?以致公司股价6月7日至今日跌幅超过了7%。投资者有理由怀疑公司管理层有主观故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是否有违法信息公告的相关规定?公司是否应该核查负责信息公告的董秘办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答】
深赛格: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公司一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于2018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2018-06-14 20: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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