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 与深圳市欧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宸”或“债权人”)签订《债务 和解协议》,以和解金额 278,759,798.41 元抵偿相关债务本息。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和解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向深圳莱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
商业”)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该笔借款由深圳市皇庭不 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郑康豪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深圳市皇庭云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21 年 11 月 30 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就上述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21)深
国仲裁 2384 号《仲裁裁决书》,并发生法律效力。莱华商业作为执行申请人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就上述生效裁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
2023 年 9 月 18 日,深圳长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沣”)向皇庭国
际等被执行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由长沣完全享有原申请执行人莱华 商业在(2021)深国仲裁 2384 号《仲裁裁决书》项下对被执行人的全部债权人 权利。
2024 年 6 月 26 日,欧宸与长沣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欧宸拟收
购长沣在(2021)深国仲裁 2384 号《仲裁裁决书》项下全部剩余债权,目前该
债权转让合同已签署生效并履行完毕,标的债权已顺利交割。同时,欧宸向公司
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函》。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权债
务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以和解金额 278,759,798.41 元抵偿相
关债务本息,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签署《和解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欧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3:深圳市朗鸿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4: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 5:郑康豪
乙方 6: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青青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为妥善解决债权债务事项,现协议各方就协商一致,
达成本和解协议。
(一)剩余债权数额确认
1.1 截算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协议各方共同确认,乙方应付而未付甲方的
剩余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281,103,273.7 元。具体债务金额计算表如下:
乙方应付甲方债务金额计算表(截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本金 197,762,611.10 元
利 息 起
应付利息 80,99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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