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公司章程(2019年1月)
方大集团资讯
2019-01-18 17: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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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
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函[1995]194号文件批准,由深圳方大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48589C。

第三条 公司于1995年10月27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
复[1995]105号”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50,000,000股,该等股份于1995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1996年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其中,向公司职工发行2,000,000股。该等人民币普通股中的18,000,000股于1996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FANGDAGROUPCOMPANYLIMITED(简称:CFD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方大大厦,邮政编
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384,189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理念,采用
先进科学技术,提供良好的技术和配套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在努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企业的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建筑幕墙系统、地
铁屏蔽门及相关软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生产、经营,自有物业管理和租赁,从事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方大大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业务,兴办实业,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进出口贸易。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幕墙系统、地铁屏蔽门及相关软件。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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