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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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16: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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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1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7-0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5日



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本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



3、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203,866,173.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97,956,378.23元。详细内容



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5、本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377,162,359.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2,148,728.12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



37,716,235.99元,减派发2015年度股利人民币75,690,990.50元后,2016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65,903,861.54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



(1)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89,094,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76,183,192.60元,不送红股。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母公



司结余资本公积金467,376,902.96元,盈余公积金88,839,790.50元。本次拟用资本公积



金394,547,418元转增股本,按公司总股本789,094,836股计算,相当于每10股可获转增



5股,其中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份226,571,824股,向全体B股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份167,975,594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183,642,254股,其中A股679,715,472股,B股503,926,782股。



同时,由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量相关条款。



6、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以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的T205-0033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4000213951号)作为抵押担保。



(二)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玖亿元整(900,000,000.00元),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使用,方大建科和方大自动化使用额度需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四)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元),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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