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7-29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4-04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派息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否
2.本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本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201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574,237,5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注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08月04日
除息日:2014年08月0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4年08月0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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