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德赛电池资讯
2018-04-27 1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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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243,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243,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1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6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01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锋



咨询电话:0755-86299888



传真电话:0755-86299889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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