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6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2日以电话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罗爱华女士主持, 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财政部、证监会亦已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4月7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其曾为300多家上市公司提供主审服务,具有可信赖的职业质量、高品质的专业能力,因此,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承接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资格要求,可完全胜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审计工作量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4)。
三、关于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
《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京基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组织召集召开康达尔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京基集团以“董事会原拟聘任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受罚”为由,认为“选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难以实现对公司合规、有序的治理”,提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而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综合考虑,董事会不同意依据京基集团要求召开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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