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3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作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1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2 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
3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出现《公司法》《独董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任职的情形,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 包括:
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其实施,负 部审计机构;
4 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其他事宜。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项。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