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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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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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01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10:3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10 月 27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
授予日,以 10.6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7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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