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7
跟踪评级原因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和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的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
基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公司”)提供的2018年
度审计报告、2019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本次定期跟踪
评级。
主体概况
泛海控股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和金融业务,截至2019年3月末,股本51.96
亿元,控股股东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实际控
制人为自然人卢志强。跟踪期内,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以住宅产品为主,涉及写字楼、酒店、大型城市综合体等
多个业态,具备多业态综合开发能力;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上海、武汉、深
圳等经济发达城市,2019年公司出售位于北京和上海的项目后,项目布局主要集
中于武汉。公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信托、财险等,运营主体为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
托”)、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和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0952.HK,以下简称“中国通海金融”)。
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835.43亿元,所有者权益322.04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81.54%。2018年及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24.04亿元和28.71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3.46亿元和28.40亿元。
债券本息兑付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25”号文批复,公司于2015
年12月发行15亿元公司债,债券简称为“15泛控01”,票面利率5.35%,期限5
年,附第3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15年
12月21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1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5泛控01”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4.95亿元,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3”号文批复,公司于2016
年3月发行35亿元公司债,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债券简称分别为“16
泛控01”和“16泛控02”。
“16泛控01”发行金额22亿元,票面利率5.6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公
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16年3月7日,到期日
为2021年3月7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16泛控02”发行金额13亿元,票面利率5.29%,期限5年,附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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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16年3月23日,
到期日为2021年3月23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6泛控01”及“16泛控02”扣除发行费
用后共募集资金净额34.79亿元,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以上债券公司均按期付息,2016年12月21日和2017年12月21日,公司偿
还“15泛控01”的每期利息;存续期第3年末,公司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上调
幅度2.15%,即该债券存续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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