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ST泛海_监管函
*ST泛海资讯
2023-12-05 20:31:15
  • 119
  • 45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0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78 号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受让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以
下 简 称《 受让 公告》)显 示, 2020 年 9 月 ,你 公 司以
1,666,706,012.28 元的金额,受让了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陆金汀)持有的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2%股份。你公司拟继续以 6,283,087,032.83 元的价格,受让杭州陆金汀持有的剩余武汉公司全部股份。

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回
复公告》)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仅向杭州陆金
汀支付了 6.34 亿元的价款,未完成 2%股份的受让。你公司《年
报问询函回复公告》解释称,你公司《受让公告》关于“受让了 杭州陆金汀持有的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 2%股份”的表述 存在歧义,原意是收购意向或收购安排,并非表示你公司已支付 全部款项并完成了对上述 2%标的股份收购。

你公司关于受让子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违
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第 2.6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