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惠东县康宏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度、2018年1-3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3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合并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公司资产负债表 10-11
公司利润表 12
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财务报表附注 16-7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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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110ZC5863号
惠东县康宏发展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惠东县康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宏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1-3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宏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1-3月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康宏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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