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8-2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巨潮资
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22)。公司定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
二、增加临时议案情况
2018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出
具的《关于增加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
函》,提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议案:《关于对中航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附后)。
2017年5月9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授信叁亿元整(RMB300,000,000.00),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2017年6月中航物业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公司同时签署相应的一年期担保合同。该笔借款合同即将于2018年6月到期,公司担保责任同期解除。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已过有效期,结合公司目前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继续为中航物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 万元,用于归还上述借款;此外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中航物业追加担保额度人民币 18,000 万元。前述两项合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8,000万元。本次公司为中航物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担保期限上限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一)对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86,593,202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42.9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提出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资格、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临时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本次临时议案涉及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中航物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2、中航物业将就本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合有关证券监管规定。
四、增加临时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增加临时议案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24)。
五、备查文件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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