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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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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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
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鑫融”)拟与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旭建设”)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东旭建设拟承接北京菜
园街1号项目装修施工总包工程,合同金额14,543.56万元。
东旭建设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的全资子
公司,东旭光电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朱胜利先生,
邓新贵先生,王甫民先生,黄志良先生及柏志伟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位非关联
董事均投票同意。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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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5楼21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53470897U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经营)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电力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
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特种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河湖整治工
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
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隧道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进出口业;商
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持有东旭建设100%股权
(二)东旭建设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东旭建设成立于2010年4月,位于成都金牛区,注册资本金30亿元,具有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等多个专业资质,企业资质齐全,其承接项目遍布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
区,业务范围广,工程类型丰富。
(三)财务情况
3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年 12 月 月 31 日
(经审计)
2017 年 年 12 月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67,087,149.77 7,663,396,544.38
负债总额 2,368,479,332.27 4,430,161,292.39
净资产 1,098,607,817.50 3,233,235,251.99
项目
2016 年年度
(经审计)
2017 年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83,752,400.10 1,931,642,707.17
净利润 11,887,704.34 56,442,963.8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
(四)关联关系
东旭建设为东旭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
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菜园街 1 号项目装修工程位于北京市,东临菜园街,西临南运巷,北临枣林
前街,南临通河北巷。建筑总面积约 50,712.03 ,地上部分约 36,689 ,地下
部分约 14,023 ,装修面积 39,260.93 。该项目地下 3 层,地上高跨 18 层,
低跨 14 层,附属裙房 3~4 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
该大厦为改建装修项目,中环鑫融作为项目发包人,通过招投标方式将菜园街 1
号项目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主体结构(包含结构改造及
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
化、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发包给东旭建设,由东旭建设作为承包
方承包上述工程。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
格经招标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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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菜园街 1 号项目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主体结构(包含结构
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建
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主体结构(包含结构
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建
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476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145,435,552.19 元(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肆拾叁万伍仟伍佰伍拾贰元壹角
玖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
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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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性未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或被其控制。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东旭建设未发生
关联交易,最近十二个月内,与东旭建设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54,584.21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14,543.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与本次交易标
的相关的交易金额为 19,063.89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74%。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且交易
价格公允。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回
避表决,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
项。
九、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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