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东旭蓝天资讯
2017-11-17 2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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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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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 000040 公告编号: 2017-13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在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2亿元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有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内容。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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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6 日至 11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5:00。

(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六) 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

( 七) 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附后);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 八)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院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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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3.2 发行数量

4、《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

案》

6、《关于公司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为子公司东旭新能源及西藏东旭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议案》

9、《关于为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申请融资 5.4 亿元提供

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 第 1-11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第 1、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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