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7-12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017年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98%的股权)《关于提议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内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2017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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