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7-12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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