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3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和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2017)》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3)》。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17)》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06)》合并修订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
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
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