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东旭蓝天资讯
2023-08-30 18: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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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或“公司”)审阅了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同时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00627955)、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85XC83H)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东旭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出资 30 亿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 亿元。法定代表人郭轩,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39

号勒泰中心(A 座)写字楼 28 层 2814-2816 单元,开业时间 2017 年 1 月。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经营管理负责制。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权,履行财务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监事会由股东推荐人选担任监事,是东旭财务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负责,主要对财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财务公司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风险审计部、公司信贷部、金融同业部、财务管理部、结算管理部等内控管理组织架构,确保财务公司内部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清晰,重大风险事件与内控管理工作的报告路径与沟通机制明确,确保财务公司内控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财务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并成立了风险审计部,建立了风险识别与控制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与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完整的风险报告机制。财务公司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务说明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权,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业务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仅限于东旭集团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授信审查审批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财务公司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办理信贷业务,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核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审批制度。



财务公司加强了贷后管理,加强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2、资金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计划和

头寸管理办法》等制度、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规范财务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分块经营、比例调控。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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