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深南电A资讯
2018-08-10 15: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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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遵守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防范
关联方资金占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签名:莫建民、陈泽桐、廖南钢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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