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翠亨新区管委会”)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横门
工业区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2023 年 12 月 12 日,深南
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区管委会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土地收储补偿价款最终为 584,453,529 元。2023 年12月18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款中的第一笔款104,000,000
元;2024 年 4 月 10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款中的第二笔款
71,336,059 元。2024 年 11 月 4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翠亨新区管委会署
了《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51、2023-052、2023-053、2024-027、2024-062)。
二、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收到 A 部分地块剩余补偿款中
的第一笔款 45,000,000 元。截至目前,累计已收到 A 部分地块补偿款
112,413,478 元,占 A 部分地块补偿款总额的 50.03%,收到 B 部分地块补
偿款 107,922,581 元, 占 B 部分地块补偿款总额的 30.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深南电中山公司已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全部 434.86 亩地块的土地收回申请,并取得回执,且已将 A 部分地块移交给翠亨新区管委会,并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A 部分地块已满足终止确认条件,预计将产生一定的资产处置损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收储后续进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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