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
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梳理,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类别为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进行了调整。
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变更前残值率 变更后残值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 0-10
房屋装修 年限平均法 10 10 0-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变更前残值率 变更后残值率
(%) (%)
机器设备(除燃气轮 年限平均法 15-20 10 0-5
发电机组)
机器设备-燃气轮发 工作量法 10 0-10
电机组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针对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变更事宜,假设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经初步测算,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因素,预计2024 年度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约 207.16 万元,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对当期所得税不会产生影响,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减少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5.63 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 205.63 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与会委员经审议,认为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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