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南 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 时、9:30-11:30 时、
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时至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 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暨会计估计变 √
更的议案
7.00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 1 项、第 3—7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2—7 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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