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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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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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2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变化,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拟修改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修订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立董事 2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
会计人士。 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会批准产生。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
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每半年召开 1 次, 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
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 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须
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审计委员 董事)主持。

会临时会议,审计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审计委员会
后 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召集人 临时会议,审计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三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另外一 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召集人不能履
名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和主持。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另外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召集和主持。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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