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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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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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9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043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公司拟执行上述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同时,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



项。



(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1、修订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2017 年末本



公司无持有待售资产或负债事项,期初比较数据不调整。



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2017 年度本公司资产处置亏损65,535.59元,调整同期比较数据资产处置收益700,075.10元。



利润表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2017年度其他收益46,287,380.87元,同



期比较数据不调整。



利润表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7 年度本



公司无终止经营事项,同期比较数据不调整。



上述变更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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