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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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1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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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05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7-05-05-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



登在 2015年 5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5-20)。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2016年5月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5月 9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



函》。



2016年 5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 《关于提交恢复上



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 函【2016】第3号),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书面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详细情况见本公司2016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9-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2.18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2016年7月1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2.19 条的规定,提请相关机构对公司恢复上市相



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本公司恢复上市的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核查结果。



2017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向科技领域进行战略转型,并积极寻找



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经营和盈利能力较佳的科技类优质资产有效实现转型。



2017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取得广州铭诚计算机科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并有助于推进公司向科技领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料,尚未收到深交所相关审核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关于提请深圳新



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函》,如公司最终



确定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上述来函的意见对 201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



调整,则调整后公司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可能会发生较大变



化,甚至存在结果为负的可能性。如调整后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来函不予



认可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相关的文件。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来函的公告》、《关于收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7-04-26、2017-04-29-08。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若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核准,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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