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1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本 年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99,363,555.59 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 776,411.43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7,641.14 元,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0,062,325.88 元。
本年合并报表层面年初未分配利润 1,601,552,535.83 元,加上本年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465,394,727.50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7,641.14 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6,080,167.19 元。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内正在经历转型调整,稳步向新发展模式过渡。2023 年,市场仍处于调整期,全国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均走弱。公司作为中粮集团旗下融合住宅地产与商业地产一体化的全业态房地产专业化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2024 年,各地区各部门都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公司将牢固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全力应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聚焦调结构、化风险中心任务,确保现金流安全,把现金流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公司将坚持区域深耕策略,收敛聚焦,坚持利润回报为导向,制定差异化投资策略,通过公开市场、收并购等方式,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土地储备,获取高质量、高回报、高安全边际的优质项目,持续优化、提升公司城市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行业整体情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日常运营以及拓展新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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