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富奥股份资讯
2018-10-16 15: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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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7

公告编号:2018-4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下午3:00至2018年11月1日
下午3:00。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
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
东账户分别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星期
四),B股股东应在2018年10月2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新增2018年投资预算暨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公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履行回避表决程序,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2018年投资预算暨公 √

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00 关于新增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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