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号”文核准。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8深能01,债券代码:112713)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5月25日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4.80%。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月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