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飞亚达资讯
2018-09-04 1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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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5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公司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4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30至11:30,13:00时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5:00至2018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31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黄勇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汪名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付德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肖章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 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立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5)”,刊登在2018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钟洪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唐小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5)”,刊登在2018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5)”,刊登在2018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其中第1、2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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