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特力A资讯
2024-03-27 18: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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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玉明)

本人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玉明,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
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系主任、暨南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胡玉明 10 1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机构保持顺畅沟通,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对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完善,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不仅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而且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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