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6408号
目 录
风险评估报告………………………………… 第1-4页
风险评估说明………………………………… 第5-12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说明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6408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管理层截至 2018年3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截至 2018年3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情况的认定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中国电子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如《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二(三)所述,2016年 6月,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投资1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2016年10月,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才得到监管部门批准开展投资信托产品资格。因超出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投资业务,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京银监罚告字【2018】2号,责令财务公司予以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持有以上信托产品期间未造成损失。公司于
2018年3月举行了2018年临时股东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对《关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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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说明
信托受益权的议案》(中电财股【2018】3号)进行了审议。决定以1097
万元转让持有的1000万元信托受益权。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仅供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送: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斌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庆祥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说明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
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号为L0014H211000001。2009年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金10.50亿元(含美元1,500万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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