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深科技资讯
2018-04-11 17:16:24
  • 点赞
  • 6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1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2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基本建设及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未来期间(含一年及一年以上,以下同)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参股公司捷荣技术(002855.SZ)、昂纳科技集团(00877.HK)的部分股票及所持有的参股公司东方证券(600958.SH)余下全部股票,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根据东方证券、捷荣技术、昂纳科技集团2018年3月股票交易均价初步测算,



公司出售所持前述股票可实现的投资收益(按顶格测算)预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及交易定价的情况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前述参股公司未来期间(含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经营及分红情况、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参考初始投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适时选择合理的价位区间,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前述部分或者全部股份。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于2015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621,545.20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持有东方证券433.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0.07%,该股份初始投资成本约2,834万元,账面价值约5,645万元。公司持有东方证券股份的初始情况及 第1页共3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8-022



相关变动具体可参阅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东方证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捷荣技术



捷荣技术于2017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总股本约24,000万股,该等股份已于2018年3月21日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至目前,公司共持有捷荣技术1,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7.5%,该股份初始投资成本约3,298万元,账面价值约20,219万元。公司持有捷荣技术股份的有关情况具体可参阅2012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捷荣技术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昂纳科技集团



昂纳科技集团于2010年4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总股本约79,846.72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持有昂纳科技集团17,139.42万股,持股比例21.47%,该股份初始投资成本约13,026万元,账面价值约94,918万港元。本次拟出售股份7,000万股,账面价值约31,01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昂纳科技集团股份的初始情况及相关变动具体可参阅公司2010年4月29日、2010年11月2日、2016年1月4日、2017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昂纳科技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4、截至目前,公司所持东方证券、捷荣技术股份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所持



有的昂纳科技集团股份按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份,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降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