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大厦纠纷已解决,起飞
股友rH93791060
2018-05-24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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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深圳5月19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肖波 《法制日报》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中恒华发物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方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积方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标的房屋现场张贴强制搬迁公告,但在指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自行搬迁。
5月16日,深圳中院对其强制执行搬离,11名省市人大代表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
当日上午9点30分,深圳中院执行人员到达执行标的房产现场,开始执行。经现场查看,该标的房产目前已被嘉年华公司占用,深圳中院依法决定对标的房产予以强制交付。针对商场内商户众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深圳中院经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将本次强制交付的内容确定为将涉案标的房产即嘉年华商场的经营管理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强制被执行人积方公司及商场管理人嘉年华公司的全部人员搬离涉案房产,由申请执行人进驻商场进行管理。小商户可在商场内继续经营,并在交付后向申请执行人缴纳租金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嘉年华公司虽然提出异议,但还是按照指令将其人员及相关物品搬离了商场。待其搬离后,执行人员现场制作了执行笔录,宣布标的房产即商场的管理权交付完毕。
据悉,2014年,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名下位于福田区华强北振兴路华发大厦410栋、411栋一至三层商业用途的房屋,以子公司中恒华发物业公司的名义出租给了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后积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嘉年华外贸服装城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出租给众多小商户。
然而,合同履行至2015年9月,积方公司开始有拖欠租金等行为,2016年2月,中恒华发物业公司向积方公司发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但积方公司及管理经营的嘉年华公司迟迟未有撤场,双方就该租赁纠纷先后诉至仲裁、法院,最终,积方公司被判定应当将承租的一至三层物业返还给中恒华发物业公司,裁决生效后,积方公司仍未履行裁决。为收回物业,中恒华发物业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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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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