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HAIBUAttorneys-at-law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
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
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沙河东路111号名商高尔夫球会海埠律师事务所大楼(518053)
HaibuHouse,MingshangGolfClub,111ShaheEastRoad,Nanshan,
Shenzhen,PRC(518053)
电话/Tel:(0755)82990380
传真/Fax:(0755)82990246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
履行责任划分的
法律意见书
【2017】海埠法意字第HB-F-2017-236号
致: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中恒华发”)委托,作为其应承担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支付比例的法律分析及认定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来源于(1)中恒华发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说明,中恒华发对该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律师能够查证范围内向有关机关调取的文件资料;(3)通过网络等途径查询获取的公开信息。
法律意见书所述事项,仅限于其确定的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且根据中国当时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法律意见书仅供中恒华发作为其分析应承担的华南国仲深裁【2017】
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法律分析内部参考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法律意见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事实和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2017年8月16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华南国仲深
裁【2017】D376《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本案”)。根据我国《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在不晚于2018年2月16日前具有向有管辖权人民法
院申请撤销裁决书的权力,但目前尚未发现当事人提出撤销裁决书申请,且未发现具有已生效的撤销裁决书的法律文件,故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裁决书合法有效,对裁决书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被申请人均应依法履行裁决内容。
二、关于裁决书内容概述及分析。
(一)裁决书内容概述
1、当事人。
根据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仲裁案的申请人、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