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
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
了核查,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 召开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时间 方式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讯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23 年 4 月 与现 第十一届监事会 5、《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1 日 场相 第二次会议 6、《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结合 7、《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公司 2023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
9、《关于整改计划及措施的议案》
2 2023 年 8 通讯 第十一届监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 18 日 会第三次会议
3 2022 年 10 通讯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6 日 第四次会议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
员均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制度文件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
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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