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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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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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0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04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公司定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



三)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的



《关于提请增加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陈略先生提议将《关于签署经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目前,陈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3,454,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6%。



陈略先生提出的增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原第8项议案进行合并组成新的议案,议案名称为《关于签署经济补偿



协议和补充协议及股东承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定于2018年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补后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和议题等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下午2:3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5:00至



2018年3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1日。截至2018年3月21日(星



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B股股东应在2018年3月16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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