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康佳集团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名。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担保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挂牌转让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挂牌转让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八)偿债保障措施:
1、公司将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督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须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2、若公司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公司将在公司债券付息日5
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10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 5 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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