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深康佳A资讯
2018-05-22 16: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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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3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加快资产流转,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佳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康佳保理公司”)拟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管理人设立的“康佳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康佳保理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康佳保理公司拥有的商业保理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首次发行5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设立时的金额为准),发行时间、发行期次、发行规模等具体发行要素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决定。



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



公司或康佳保理公司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本公司董事局于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公司共有7名董事,7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康佳保理公司拥有的商业保理资产。该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二)交易结构



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成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康佳保理公司购买合格基础资产,康佳保理公司从而获得资产转让对价。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康佳保理公司拟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首次发行5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设



立时的金额为准),发行时间、发行期次、发行规模等具体发行要素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决定;



2、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本公司或康佳保理公司认购;



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评级机构、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确定。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康佳保理公司本次拟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将由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四、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董事局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办理以下事项:



1、在50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专项计划的发行时间、发行期次、发行规模等



具体发行要素,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设立时的金额为准);



2、根据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



3、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以及交易内容;



4、完备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与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董事局、董事局授权人士或公司职员在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局讨论并由董事局批准通过。



五、办理与发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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