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刘凤喜先生,你好!依据公司章程(2017.06.09版)第九章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五)条之规定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以年报公布未分配利润为4,260,125,492.57元计,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14.2亿,现公布现金分配利润为3.9亿。请刘凤喜先生详细陈述未按公司章程进行分配之理由。谢谢 【答】
深康佳A:你好,谢谢你的关注。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8-04-02 15: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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