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康佳A资讯
2024-03-01 16: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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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2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4-10
债券代码:133003、133040 债券简称: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149987、133306 22 康佳 01、22 康佳 03

133333、133759 22 康佳 05、24 康佳 01

康 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
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62,057.00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397,628.6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17,468.7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集团”)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16 亿元银行授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简称“保证担保”),对此,本公司拟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等额等期反担保,预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不超过 3 年;同时,本公司拟就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向华侨城集团支付担保费用,预计担保费率不超过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的 0.5%,即按照担保金额 16 亿元计算,担保期内,本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因华侨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
本公司 7 名董事,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振高。注册资本:120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6175T。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与本公司的关系:华侨城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与华侨城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华侨城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16.03 亿元,
总负债为 4,386.67 亿元,净资产为 1,429.36 亿元。2023 年 1-9 月份,华侨城
集团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507.54 亿元,净利润为-54.59 亿元。

(四)华侨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申请华侨城集团对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16 亿元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对此,本公司拟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等额等期反担保,预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不超过 3 年;同时,本公司拟就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向华侨城集团支付担保费用,预计担保费率不超过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的 0.5%,即按照担保金额 16 亿元计算,担保期内,本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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