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7-041
发行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签署日期:2017年8月
发行人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中国宝安”)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12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宝安01”,发行规模
为10亿元,已于2016年3月30日发行完成。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
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2、本期债券简称为“17宝安02”,债券代码为“112577”。发行人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
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813,473.78万元,发行人最近
一期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29,046.53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42,906.78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7
年 3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3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33%。
4、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50%,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25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年 8月 28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和《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
资者,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0、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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