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16宝安01”2017年付息公告
中国宝安资讯
2017-03-20 18: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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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1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366 债券简称:16宝安0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宝安01”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



付息的债券登记日为2017年3月27日,凡在2017年3月27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3月27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16年



3月28日发行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宝安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366)



至2017年3月28日将期满1年。根据公司本期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有



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16宝安01”,债券代码为“112366”)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20%。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3月28日,起息日为



2016年3月28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28日。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15年11月2日,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016年12月27日,



上海新世纪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上调“16宝安01”债项信用评级



为AA+。



1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8、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60%。



19、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3月28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0%,每手“16宝安01”



(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56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4.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50.40元)。



三、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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