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366 债券简称:16宝安0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宝安01”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
付息的债券登记日为2017年3月27日,凡在2017年3月27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3月27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16年
3月28日发行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宝安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366)
至2017年3月28日将期满1年。根据公司本期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有
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16宝安01”,债券代码为“112366”)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20%。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3月28日,起息日为
2016年3月28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28日。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15年11月2日,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016年12月27日,
上海新世纪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上调“16宝安01”债项信用评级
为AA+。
1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8、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60%。
19、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3月28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0%,每手“16宝安01”
(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56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4.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50.40元)。
三、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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