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公司《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和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 5、提案 6: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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