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54)。为了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增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公告本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2日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2日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5:00至2018年11月22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日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关于拟参与投资杭绍台高铁PPP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2018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拟参与投资杭绍台高铁PPP项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1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11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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