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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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36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
名深圳市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89 年 10 月 11 日成立,1992 年 5 月 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008,1999 年 8 月 6 日变更为广东亿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 13 日变更为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10 日
变更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71,637.7683 万 人 民 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192184333K,法定代表人为孔令胜,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
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6。
本集团聚焦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行业,具备完善的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产业链基础。目前,已形成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和轨道交通运营维保服务两大业务板块,业务覆盖国铁、城轨、货运专用铁路等市场。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评价,未发现
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8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18.6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5.52 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4.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7%。
本集团为强化持续经营能力,实现稳定增长,2024 年将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将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作为核心任务,聚焦五年战略规划,紧抓市场拓展、研发创新、降本增效、资金平衡、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等核心任务,推动公司实现业绩增长。计划执行如下举措:
(1)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布局
2024 年本集团将进一步聚焦轨道交通业务主赛道,推动业务整合,优化布局,瘦身健体。夯实轨交运营检修装备优势业务,深入推动运营维保板块业务发展,优化城轨业务内部协同模式,逐步完成子公司业务整合和管理优化,进一步压减法人主体数量。
(2)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集团将继续对加大对非主业资产的处置或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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