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2024 年 8 月 31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志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公司所涉谢楚安案件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3032、3033 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共同承担
连带责任,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
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 民特 970、980 号,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同意对(2019)深国仲裁 3032
号、3033 号仲裁案件进行重新仲裁。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与谢楚安就系列案件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继续跟进该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 1.59 亿元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
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 8,000 万元的分
配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9)。为确保公司利益,截止本公告日,北京泓钧已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实业”)代汉富控股先行支付公司累计9,500 万元,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
续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
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
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全新好 指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汉富控股 指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泓钧资产、北京泓钧 指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新好投资 指 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零七投资 指 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明亚保险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