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5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或“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5 条的
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风险事项
1、公司 2023 年预计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收到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 1500
万元及与北京泓钧债务重组取得收益约 1,262 万元所致。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
前述事项相关收益确认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
2、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变动较大原因系:由于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属于 2021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在 2021 年度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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